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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ess:
中午和Sharon一起出買午餐,Sharon問我說還有沒有打電話找妳,自己說很少了,她說很好,說妳不喜歡分手後還纏著妳的男生,當自己說大概一星期一通時,她大叫一聲,顯然那還太多,或許,真的太多了吧!沒想到自己的最小值卻比一般人的極大值還大,呵!唉,沒話說了,該補習了。
還在設定網路,真麻煩,不過終於弄好了,好久沒妳在網上談天了,感覺不錯,下午Charles來我這拿電腦時好碰到Marria,我的女室友,看到她之後驚為天人,還對我說對方有車,叫我考慮一下,晚上轉述給Jerry(外號Jello)。當場像中了石化術一般(遊戲Dialbo中一個好用的法術)他說他絕不要認識Charles…….我想我絕不是一個好的連載小說家,因為在信封上每次都寫了一堆下集預告,但每次都……自己實在太隨性了,而沒有馬上記錄下來的點子可能便如早上的薄霧般,再也不回來了,跟我生活過,也到過我住的地方,妳應該知道我算是個對生活品質要求挺低的人….不過Simon應該比我還低,猜猜為什麼?因為他居然可以在Charles家睡覺,我服了他,目前的我還辦不到,天啊!既使有免費的電影我也不幹!(Charles那有個解碼器)。偶爾也想收收妳的信,試試看吧!散文這種小東西比較適合我輕浮的個性,那妳呢?多久沒有因為想寫而寫呢?像個躺在地上看雲的笨蛋,用自己的心去猜測靈感這朵雲像什麼?不為了什麼,只為了想寫而寫,享受完美的自由!
皇冠沒開,門沒開,自己便跑到對面的書站買了本「阿甘正傳」「Forrest
Gump」 ,老實說我比較喜歡電影版,因為主角的人生人格比較完美吧!在書中的阿甘真的是混球一個,電影那個比較好!不過突然覺得小時候幫我算命的人蠻準的,因為自己挺像阿甘的,反應慢一拍,傷了人都不知道老抱怨別不懂自己的心,但自己又何嚐試著去明白別人的人呢?別老抱怨了,呵,這是訂給自己的目標,這封信寫給妳最「長」的一封,因為現在是3:00AM自己寫超過一天了,邊弄電腦,邊寫,結果奇慢無比,打電話給妳時,妳已把信看得差不多了,想來也差不多,妳的閱讀速度一向是自己難望其項背的!還有在看時請照日期看,謝謝。找了一堆MP3的網站,再找下去,自己可以自己去燒片MP3來賣了。在研究如何把CD上的歌做成MP3,找到了軟體,但因沒有說明檔而失敗,拿給妳時,居然還會想到我怎麼辦,真謝了,只是妳的反應也跟我差不多慢嗎!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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