鴨  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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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"沒有想過"

這...應該是評論吧?我自己對「沒有想過」的評論...。

基本上,創作的動機是『無』,只是突發奇想,想寫個這樣的故事而已。不過我個人倒是滿喜歡這種故事的,簡直像是...社會陰暗面的光明...?

之前也跟小鴨說過了,Lithy是我的理想(不常見的其中一面)極致化,Tina則是外顯行為(善良那面)的徹底加強版,至於Margin...不用說,猜也猜的到吧?就是『心目中的完美情人』啦~(笑)中的Lithy是個讓人眼睛為之一亮的女人。Lithy的心情,我實在很難揣摩...如果像是什麼自戀的...我偶爾還可以體會,但是把男人當物品...實在是我所不能想像的世界,雖然我還是寫出來了。設定上,Lithy是一個人租房子住,合理的解釋:上台北念大學。不過,她好像只釣的到有錢的老頭喔?年輕男子可能難了點...尤其是條件好的,誰挑誰還不知道咧~~!

至於Tina呢,寫來輕輕鬆鬆,那是平常、善良的我,只要把成見全部撇開,我大概、也許、說不定就是Tina那樣的女孩子了吧?!自卑一面也完全在我身上表露無遺,也就是說咧...Tina是抽掉陰暗面的我...(微笑微笑)讓她家有錢,只是想解釋她很乖...音樂素養高也只是為了配合Margin...最初只是個串場角色,後來卻取代了女主角...。

在Margin身上,可以找到我身旁誰的影子啊?其實我也不知道。安排他去玩樂團,只是想讓三人碰面時複雜一點,像PUB,就這麼單純...像那種溫柔體貼、才華洋溢,外加一點輕薄、還會打架...啊啊,真是美極了...老實說,如果他發飆起來那麼恐怖,說不定也會變成婚姻暴力者喔!(微笑)(這樣看看,怎麼好像變成某人的極至美化版啦?)

Simon就是個徹底的串場角色了,一是想點出「Margin不常讚美女生」,二是想找人送Lithy回去,Simon就是這麼...很無趣地被設計出來的角色。

調酒師,應該是中年男子吧?和Margin很熟,是拜把兄弟喔!(我隨便說的)也祇是為了強調Margin的個性,以及在PUB擁有特權,而無聊地設計出來的。

Lithy是欣賞Margin的,我只能這麼說,我是用這樣的想法,去寫最前面的序文的。就像得不到手的東西,就越想得手一樣,在情場打遍天下的Lithy得不到Margin的,甚至還被他以言語諷刺,這可是她的奇恥大辱啊!在這種情況下,不用是Lithy了,連我都會很火,會想把他踩在腳底羞辱一番...(汗)要這個人乖乖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,要他懺悔,要他認錯,要他自己知道說錯了什麼話...(啊!變態人格?)

至於Tina對Margin,也是一種欣賞,只是更為親密些...差別只在Margin無視Lithy,對Tina卻照顧有加而已,就算不是自己的情人,要是有個條件不錯的男生握住自己的手,或是溫柔的對待,誰不會意亂情迷?即使只是錯覺,那種感覺終究是存在的。其實Tina是想撒嬌、想要被保護,她要的也許不是一個『男朋友』,而只是個『大哥哥』吧!(這點就是我的翻版)但算了,就讓它美下去吧。
Margin對Lithy並不是厭惡,是對高傲女子的輕視,有點先入為主吧...要知道,像Margin這種『半公眾人物』,要追求他的女孩可不在少數,但他喜歡的還是單純、天真的女孩,那些濃妝豔抹的歌迷們,都已經看到膩了、煩了,又怎會對Lithy,這個對自己兇霸霸的『美女』呢?說真的,他可能已經對『豔麗美女』感到厭惡了,所以Lithy在他心中的第一印象就不太好,外加那句『痞子』...啊...不可挽救啦!!
對Tina,當然是喜歡啦~(心)原本跑去搭訕,其實也不是那個意思,他是真的想找地方坐下,用意馬上被誤解,卻因此看到Tina單純的一面...不錯的邂逅。看到像個孩子,兼英文白癡、路癡,不善計謀的Tina,在PUB打滾的他,簡直就像見到沙漠中的清泉...(真爛的比喻)心中說不定響起一句話:「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漣而不妖」和旁人完全不同,又是自己喜歡的那型...總之,追、就是了。
Lithy並不討厭Simon,她也是因為類似的人看太多了,覺得很煩而已,其實後來還是覺得Simon這個朋友值得一交啦!

這篇寫的很混...真的很混...而且校稿不太完整,鴨哥居然還不幫人家改~~(汗)重點是,牽涉了很多我還沒涉及的東西,像大學、PUB、酒...(人家可是純情美少女咧!)(好了,別自戀了!)別在太挑毛病啊~~(汗汗汗)整篇也許看起來有點辛苦,因為寫作視角一直換,基本上...除了序文,每換一次大段,就會在Lithy的觀點,和第三人稱觀點中交換...後來看看,是有點難懂啦,不過要寫Lithy的心情,又要以客觀的角度看Tina和Margin間發生的事,大概也只能這樣了吧~哈哈,我果然還不夠成熟!不過我還滿想寫續篇的...像是什麼Lithy找到固定的男友了啦、Tina和Margin吵架或結婚啦、Jumping Fire出道啦、還是...一時也想不到還有什麼可以寫的,其實前傳也可以寫!應該就是單純的Lithy和Tina的友情史吧!那好像就不夠好玩了說~~(笑)。啡嘿嘿嘿...各位要給我支持喔,因為我要上高中了,電腦就會從生活必備品中剔除,所以...(不要為自己要拖搞預先做狡辯!!)(編按:....我沒幫忙...篇名是誰取的阿?)